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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企业使用学生工的法律知识问答

2018/12/14 9:34:30      点击:

关于企业使用学生工的法律知识问答

Q、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收学生工合法吗?

A、不合法。根据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六款规定,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;

《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,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。

因此,学生工的实习/勤工助学活动只能通过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,不能通过诸如劳务派遣公司等中介机构组织和管理。

 

Q、企业需要跟学生工签订劳动合同吗?

A、不需要签劳动合同,根据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学校组织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,学校、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,明确各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
根据《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规定: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,学校、实习单位、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,明确各自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。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,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。

 

Q、使用学生工有人数比例的限制吗?

A、有。根据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》第二十三条: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,当期接收实习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%,否则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,并按照实习学生、见习人员人数处以每人一千元的罚款。